标准化排放口工程

排放口规范化作业指导书

发布日期 : 2018-09-06 浏览量 :

常州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作业指导书

一、建设标准

根据常新环[2011]8号文件《关于对常州华科树脂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下达雨污分流排放口规范化整治任务的通知》的精神,企业雨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治理的要求如下:

1.整治企业必须彻底实施雨污、清污分流,污水、清下水收集系统实现“压力化、明管化”,雨水收集系统原则实现“明沟化、防渗化”。

2.排放口应按《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及《江苏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整治,做到“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即环保标志牌明显;排污口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3.根据环保部《污染源监控现场建设规范(暂行)》的要求,在排放口进一步完善监控装置,完备监控装置的监督和控制功能。企业雨水排放口应设置视频监控、电动阀门、自动采样器、数采仪,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企业清下水排放口或利用雨水排放口排放清下水的排放口应设置视频监控、电动阀门、COD在线监控设施、、流量计、数采仪,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二、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内容

1、雨污分流

   A、对应文件要求,雨水管道是否需设计成明沟收集输送,生产污水管道是否需要设计成明管压力输送;

B、自行检查雨、污水管道是否渗漏;各窨井内壁必须用水泥粉刷摸光,不能渗漏;

C、确保不下雨时无水经雨水排放口排放;(清下水口除外)

D、雨、污水管道需通过闭水试验。

2、确定排放口性质:根据环评及相关批复或者辖区环保部门要求确定所需设立排放口的性质。

   排放口分为以下三种:

   A、雨水排放口;

   B、雨水(兼清下水)排放口;

   C、污水排放口

3、根据环评及相关批复或者辖区环保部门要求确定是否需要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以及事故应急池。

4、雨污管网图以及排放口标志牌必须上墙,排放口标志牌必须位于排放口附近醒目处。

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指导

1、雨水排放口

A、原则上每个企业只允许有一个雨水排放口,如特殊情况需到环保部门申请备案,申请通过后方可设置两个及以上雨水排放口。

B、雨水排放口位于厂区所有雨水汇总后的总排口附近,确保所有厂区收集的所有雨水必须全部经雨水排放口外排;

C、雨水排放口平面尺寸为:1.5m×1.5m,深度根据厂区原有雨水管网埋深确定。

D、雨水排放口内壁贴白色瓷砖,顶部四周安装不锈钢护栏;

E、设置雨水排放口采样井(兼阀门井);

F、附近范围设置雨水排放口仪器房;

       1、面积大于7㎡;

2、结构:建议砖混结构

3、高度:净高2.5米以上;

4、墙面做涂料,地面铺设地砖;

5、设一门(实木)一窗(如需要要安装防盗门窗);

6、房间安装照明灯一个;

7、在线仪房安装电源箱一只,380V,10A(电力负荷不小于5KW);

8、在线仪房必须专房专用;

D、根据要求安装相应监控设备;

图例:

 
 



2、雨水(兼清下水)排放口

A、如需排放清下水的企业,需报环保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B、确定清下水是否通过雨水管网排放,或者单独收集,明管压力输送至雨水排放口;

C、雨水(兼清下水)排放口位于厂区所有雨水汇总后的总排口附近,确保所有厂区收集的所有雨水以及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的清下水必须全部经雨水(兼清下水)排放口外排;

D、雨水(兼清下水)排放口的建设要求同雨水排放口;

E、设置雨水(兼清下水)排放口采样井(兼阀门井);

F、附近范围设置雨水排放口仪器房;

1、面积大于12㎡;

2、结构:建议砖混结构

3、高度:净高2.5米以上;

4、墙面做涂料,地面铺设地砖;

5、设一门(实木)一窗(如需要要安装防盗门窗);

6、房间安装照明灯一个;

7、在线仪房安装电源箱一只,380V,10A(电力负荷不小于5KW);

8、房间必须密闭,安装1P空调一只

9、在线仪房与采样口距离:尽可能近(≤20米);

10、在线仪房须有给排水设施(自来水、水池、排水系统)

11、在线仪房所在位置无震动;

12、在线仪房必须专房专用;

G、根据相应要求安装监控设备。

图例:

 

3、污水排放口

A、根据相应要求,确定污水排放口是否需要改造;

B、如需改造,一般设置污水采样井以及超声波流量计明渠;

C、根据相应要求安装监控设备。

图例:

  

4、初期雨水池以及应急池

A、根据要求,是否需要设置初期雨水池以及应急池;

B、根据相应要求,确定池子的有效容积;

C、初期雨水池以及应急池与排放口的连接方式如下图所示:

 

 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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